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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5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3:07:31  浏览:86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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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5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5号(联合)
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加工贸易保证金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通知》(〔1989〕署监一字第454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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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部优质产品评选办法

广电部


广播电影电视部优质产品评选办法

1988年9月10日,广播电影电视部

第一条 为完成广播工业“上质量、上品种、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战略任务,奖励企业质量优良、经济效益高、在国内外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归口管理的广播电视工业产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部优质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适用可靠,用户满意,畅销国内市场,享有较高声誉。
(二)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在全国同类产品质量评比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新产品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通过,并稳定批量生产一年以上。
(四)企业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具备了稳定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企业计量、仪器仪表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部门审查,并取得合格证明。小型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大、中型企业达到二级标准。
第四条 部优质产品评审组织
(一)部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负责部优质产品的评定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五至七人。
(三)部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部、工业管理部门。
第五条 凡申报部优质产品的企业须于评选前一年的十一月底之前向部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广播电影电视部优质产品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广播系统外的企业可通过其主管部门向我部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申报。收到申请后,部评审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
报部优质产品评委会审定。
第六条 部优质产品由部颁发优质产品证书。对获得部优质产品的企业,地方有关部门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产品出现下列质量问题者,可视问题程度分别给予限期改进、警告、暂停或撤销优质产品称号的处分。
(一)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部优指标;
(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三)获奖产品连续停产超过一年以上。
第八条 评审人员旅差费及其评审会议费等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九条 本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1988年9月10日施行。
附:广播电影电视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目录一、广播铁塔及桅杆二、天线及馈线三、调频广播发射机(输出功率1.3全系列)四、专用录音机五、专用录像机六、专用电唱机七、播控设备八、调音监听设备九、密纹唱片(包括标准测试唱片)十、薄膜唱片十一、盒式节目录音带十二、盒式节目录像带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

1951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华东分院、华东司法部:
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的处理原则问题,前接你院、部分别呈经我们两机关所作解答内容不尽一致,兹经我们两机关对这一问题会商,将一致意见归纳如下:
(一)对于聘金或聘礼问题,应查明其性质是属于买卖婚姻性质的或赠与性质的,及买卖婚姻性质的聘金或聘礼是婚姻法施行前或施行后的,而分别作不同的处理。所谓买卖婚姻就是婚姻法第二条所禁止的“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法制委员会在“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之四,将此种婚姻分为:(1)公开的买卖婚姻(嫁女或嫁寡妇要一定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等)。(2)变相的买卖婚姻(以索取对方一定的财物为结婚条件者)。
(二)变相的买卖婚姻性质的聘金或聘礼交付在婚姻法施行后者,得斟酌具体情况及情节轻重予以没收,并得予当事人以教育或必要的惩处,其交付在婚姻法施行前者,一般的不予没收,但有必要时亦得予以没收。
(三)公开的买卖婚姻则不发生聘金或聘礼问题,其买卖系在婚姻法施行以后者,原则上均应将其因此所得财物没收,并得酌情处罚;其买卖系在婚姻法施行以前者,一般的不予没收,但有必要时亦得予以没收。
(四)凡属赠与性质的聘金或聘礼,不问交付在婚姻法施行前或施行后,原则上均不许请求返还。但如给付之一方在经济上特别困难而收受之一方又有返还能力者,则在确保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得对给付之一方酌予照顾,判令收受之一方返还全部或一部。
(五)至伪作结婚骗取聘金聘礼等财物,则可按诈欺取财论罪。
以上意见,希即查照。